国内动态
农业部渔验局重视气胀式救生筏安全监督管,确保渔民海上作业安全
时间:2017-05-19 阅读次数:608
      自2011年起,农业部将船用产品列入农资打假九类产品之一,特别是关系到渔民生命安全的救生筏,监管的力度不断加大。去年对全国11个省(区、市)30个沿海的100艘海洋渔船的100只救生筏及安装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中有9个救生筏未能充气打开,为此,农业部渔船检验局对相关筏站进行了约谈,对问题严重的筏站暂停其许可证书6个月。这是农业部渔船检验局张锋副局长日前在台州举行的全国渔业气式救生筏检修技能现场比武大会上披露的。
     张锋副局长说,党中央高度关注渔船安全问題,2016年4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琼海市潭门镇考察,登上“琼琼海09045号"渔船时,与当地渔民亲切交谈,询问渔民远航安全情况。农业部于康震副部长在今年的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渔业安全生产事关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稳定,必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企业、船东、船长的安全生产主体責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渔民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渔船检验、安全设施装备配备,加大安全督查检查力度。
         张锋副局长说,要坚决遏制渔业安全事故多发态势,救生筏生产厂家和救生筏检修站都要充分认识到救生筏对于渔民生命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你们是救生筏生产和检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打铁还要自身硬,一方面各位筏厂、筏站的领导要做出表率来,安排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抓落实、抓检查,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另一方面要加强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在员工心中牢固树立“质量主体责任"的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未经船实检验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要报请检验部冂批准后方可使用。今后,对于抽出问尴的筏厂和筏站,渔船检验局将加大处罚力度。    
      渔业气胀式救生生产厂家和检修站都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救生筏的产品质量和检修质量。渔业气胀式救生筏是海难事故发生后渔民最直接、最迅速的自救、求助工具,是渔民最后一道生命线。1993年11月4日通过的 IMO决议《关于气胀式救生筏检修站认可条件的建议书》就对制造厂家、检修企业作了明确的規定,具体到我国的国情及中国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就是必须坚决落实救生筏生产厂家和检修筏站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救生筏生产厂家必须保证生产的救生筏质量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检修筏站必须保证检修的救生筏质量是没有任何问題的,这样真正确保救生筏质量是十分可靠的,从而保障救生筏起到即刻可用的作用。唯有大家同心同德、共同努力,主体责任才会真正落到实处。今后一旦出现救生筏质量问題,将直接追究筏厂和筏站的主体责任,大家都有责任,谁都不能推脱。     
     张锋副局长要求要进一步筑牢全国监管的工作体系,加强日常监管。各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救生筏站生产厂家和检修筏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年至少要巡查一遍。对生产厂家重点检查其质量保证体系惰况、生产工艺及生产流程、生产的救生筏质量状况等。对于筏站重点检查检修制度执行情况、检修记录、检修档案、库房从有关试验情况等。对于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上报船检机构。各省局应加强对本省内各级船检机构的工作督导并做好总结。
     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出新的监管工作模式。按照行政审批“放管服"简政放权的要求,我们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的信息技术来创新我们新的工作方式方法。目前有的地方已在方作了有益的尝试,也取得不错的成绩。要正确处理好筏厂和筏站的关系。在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同时要切实贯彻好中央八项規定、廉洁自律要求和我局制定的渔船检验执法人洁自律“八不准"之规定,做到“亲"“清"二字。“亲"就是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地址:北京西城月坛北街5号 | 邮政编码:100861 | 电话:010-59518266 | 传真:010-59518255 | 邮箱:cansi@cansi.org.cn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32266号 | 京公安备11010202008612 | 技术支持:北京中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