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中船协秘书处召开集体学习会贯彻落实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管理规范要求
时间:2021-04-09 阅读次数:3087

2021年4月8日,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秘书处在北京召开集体学习会,学习民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对脱钩后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管理规范要求。会议由李彦庆秘书长主持,全体在京员工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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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船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了与原上级主管单位国家国防科工局的脱钩工作。脱钩后,协会开展工作的合规性流程、适用的章程示范文本和管理办法发生了变化,中船协秘书处为更好履行职责,组织了专题集体学习会。

本次会议,秘书处综合管理部在会前制作了《脱钩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适用的管理制度汇编》,围绕协会日常工作关注的重点问题,特别是有关对负责人、分支机构、会议和收费等方面的新要求,通过违规案例分析、条文对比、重点条文精读等形式进行了讲解并举行了讨论。本次集体学习的内容覆盖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试行)》《社会团体章程修改核准办理流程》《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审核办法(试行)》《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有关要求》《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主要的管理办法和流程。通过此次学习,秘书处工作人员对各项管理规范加深了系统性认识,对重点条文的理解更为准确。

李彦庆在会议总结中强调,要严格按照政府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规定开工工作,对照规定要求修订现行工作流程,在日常工作中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活动,杜绝违规行为。协会秘书处要把坚持日常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纳入工作计划,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服务会员,建设一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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