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东方重工进入破产重整
时间:2015-03-20 阅读次数:919
      3月9日,有网站发布江苏东方重工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程序的信息。记者第一时间致电东方重工党委副书记卢亚东,就具体情况核实并采访。卢亚东表示,日前,该公司已向江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同时,就该公司依法重整的原因及JES国际控股有限公司(JE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简称JES国际控股)关于对东方重工依法重整的情况说明以邮件形式回复了记者。
      记者看到,3月5日,JES国际控股对外发布关于对东方重工依法重整的情况说明,称“为迅速摆脱东方重工日趋恶化的运营困境,在新加坡上市的JES国际控股决定对投资在靖江市的东方重工等关联子公司依法重整。”按照流程,东方重工近日已向江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东方重工的重整方案将在6个月内提交,提交后将召开债权人会议。此外,东方重工的重整方案需要得到拥有67%以上债务的半数债权人同意后才能生效。
      三大因素决定依法重整
      JES国际控股于2006~2008年在靖江市分别投资设立了东方重工、江苏海神船业有限公司、江苏新东方海工装备有限公司等3家外商独资公司。自2007年以来,JES靖江子公司以东方重工为主进行造船生产和对外运营。东方重工因生产需要,长期租用了东方海装的船台、场地、码头等全部设施,租用了海神船业和东方海装新建的船坞、厂房等造船设备设施。
      在对东方重工依法重整的情况说明中,JES国际控股列举了对东方重工“破产重组”的三大主要因素。一是巨额的脱期罚款和弃船降价损失造成了严重的营运亏损。近几年,东方重工由于外部生存发展环境严重恶化和内部生产管理不善等原因,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交船难、融资难、接单难”困境,已交和在建的数十艘船舶遭受了数亿元的脱期罚款和弃船降价损失,因此造成了严重的营运亏损和巨额的流动资金流失。
      其次,银行中断在建船保函和配套资金,导致资金链断裂全面停产。部分银行对东方重工不断地压贷、抽贷,中断在建船预付款保函和配套资金的提供,导致东方重工在建数艘船资金链极度紧张,近两年被迫处于待料停工的半停产状态。与此同时,资金链紧张又导致东方重工部分银行到期贷款难以转贷,已经产生逾期和罚息。东方重工信用等级因此可能下调,失去再融资及到期债务清偿能力。
      最后,持续的困局必将损毁各相关方利益,加重运营亏损。东方重工生产经营已陷入恶性循环的困局,持续的待料停产状态将导致每月新增1000多万元的固定成本亏损,还将导致正在建造的数艘船舶再次面临巨额的二次弃船降价损失和延期罚款。
      据了解,东方重工目前租用的东方海装、海神船业等其他公司的船台、船坞和造船设备设施,因待料停产而不能按期退还,势必也影响这些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如果让日趋恶化的局面持续下去,将有可能使东方重工最终掉进解散清算的深渊。并可能牵连东方重工融资担保链条上的其他公司,导致其一并陷入债务危机的巨大风险。
      东方重工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造船业持续衰退和内部经营管理不善,东方重工已经出现“明显亏损”,公司资金链紧张、缺乏现金流。而落实东方重工以及债权人之间“协商一致的重组”计划,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东方重工、债权人和股东的资产价值。与此同时,公告还指出,与传统的债务和资产重组方案相比,东方重工的重整方案可以让其自然顺利地度过转型时期,不因债权人可能采取的其他行动而受到影响和分心。东方重工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破产重整申请得到批准,其他债权人将不能申请对东方重工进行清盘,谈判将在法院任命的管理人的监督下由东方重工进行。
依法重整是有效途径
      新常态下,2015年造船等产能过剩行业环境将进一步恶化,银根将进一步紧缩,预计船企短期内资金链紧张的财务困境难以改变。
在对东方重工依法重整的情况说明中,JES国际控股表示,唯有重整才能遏制日益恶化的困局,获得脱困时机,重生希望。对于同时存在财务困境和经营困境的东方重工,在当前的状况下仍然采用传统的债务重组等“输血”方法,短期内难以落实和见效,“杯水车薪”的救济已不能遏制其继续恶化的困局。现在唯有采用重整的法律手段,依法通过重整计划对债务进行调整和清理,对股权结构、经营结构、资产结构、人员结构等进行调整,最终使东方重工摆脱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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