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两会声音】推进区域排放标准升级
时间:2015-03-11 阅读次数:1555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胡可一
      提案名:以自贸区建设为契机推进区域排放标准升级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2013年9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一年半的历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要积极发挥外高桥港、洋山深水港、浦东空港国际枢纽港的联动作用,自贸区的成立将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随后,天津、广东、厦门、舟山等地自贸区申报方案相继出台。依托航运中心建设开展自由贸易创新探索,成为多地自贸区申报方案中的重点。国务院颁布的2009年第19号文件《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使上海乃至全国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热潮,天津、青岛、广州、厦门等港口城市纷纷规划建设国际航运中心。而此次自贸区申报,又掀起了新一轮的航运中心建设热潮。2014年12月,中央决定增设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这既是对上海自贸区成功经验的肯定,也是自贸区向全国范围拓展迈出的第一步。
      但在发展航运中心的同时,沿海区域(含港口、内河和近海水域)航行的内河和近海船舶的排放也应该值得密切关注。近年来,欧洲的一部分水域(波罗的海、北海等),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许多港口(如美国加州沿海等)已经开始设立排放控制区并实施比较严格的船舶排放标准,且排放标准分阶段提高。夏威夷等美国其他沿海地区,以及加拿大沿海也在紧锣密鼓地计划实施严格的排放标准。此外,其他一些地区如墨西哥湾、阿拉斯加水域、五大湖水域、新加坡、中国香港、黑海、地中海,以及东京湾水域也正在讨论是否升级其港口排放标准。
      反观我国目前对城市港口水域、内河水域和城市沿海海域等,特别是用于运输的内河水系,还没有实施相对较高的排放标准以及必须切换低硫油、配置岸电设施等减少空气污染的措施。
      国际海事组织(IMO)相关资料表明,船舶年排放硫氧化物约占世界排放总量的4%,年排放氮氧化物约占世界排放总量的7%。特别是在港口、海峡和一些航线密集、船舶流量大的海区,船舶排放已成为该地区的主要污染源。三大主流船型中,航运中心的主力船型集装箱船由于航速高、主机功率较大,对环境的污染尤为严重。航运中心的另一个主力船型邮轮给母港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一系列相关的环境问题。邮轮产生的船舶污染物,包括生活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油污水以及在邮轮发生碰撞意外中的溢油给海洋、河流并对附近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从长远角度来看,国内沿海、内河、城市港口水域、内河水域,以及沿海海域出台类似于排放控制区水域的排放标准只是时间问题。为使自贸区可持续健康发展,航运中心城市的港口水域、内河水域和城市沿海海域不但不能是减排的盲区,还应该先行一步。为此建议:
      1. 以自贸区区域相关的港口水域、内河水域和城市沿海海域为试点,尽快实施类似于排放控制区水域的船舶排放标准。
      2. 对于其他区域,尽快制定新的城市港口水域、内河水域和沿海海域的排放标准和相应的分级实施计划,以及计划实施时间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在港口建设方面前期必须有严格地对水污染、噪音污染、大气污染和固废处置的细致规定和公示。
      3. 大幅提高集装箱水路转运和疏运的比例以提高综合减排效果,对采用新能源和替代能源的集装箱支线船、老旧船舶的淘汰给予适当的税收等方面的补贴和减免,化解航运、新能源和替代能源企业减排的绿色成本增量。
      4. 统一布局电动船舶岸电充电站的配套建设;在集装箱港口和邮轮母港增加岸电设施,利用港口岸电为靠泊船舶供电,以达到减排的目的。
      5. 推动船舶新能源和替代能源的应用,形成完整的液化天然气(LNG)燃料供应链和规模效应,降低LNG燃料船的运营成本,使其更具有运营的竞争力,从而从源头上降低船舶排放对于大气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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