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2015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5-03-30 阅读次数:1008
      协会秘书处在会长和常务副会长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梳理了2015年工作,明确了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形成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工作思
      2015年协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部委有关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服务行业发展、服务企业需求的“三个服务”理念;立足世界造船强国战略布局,以提高船舶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压缩过剩产能、调整优化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放到更加重要位置;推进船舶行业两化深度融合,推动智能造船,促进船舶行业产学研用相结合,推动绿色造船;进一步加强船用设备、海工设备的研发生产能力,完善船舶产业链;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要求,加强船舶行业自律及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为会员单位和广大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促进船舶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发挥行业组织优势,当好政府参谋和企业帮手
      1、做好“十三五”船舶工业发展规划研究咨询工作
      组织船舶行业系统梳理、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船舶工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积累的经验,分析船舶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坚持观全局、谋长远的战略思维,瞄准世界造船强国的宏伟目标,充分发挥协会“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十三五”期间船舶工业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研究,为政府和会员单位制定“十三五”船舶工业发展规划提供咨询建议。争取“深海空间站”等重大工程进入国家重大工程专项。
      2、围绕政府部门的工作部署,开展好相关工作
      (1)船舶行业产能过剩专题分析工作
      受国务院办公厅委托,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对船舶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进行专题分析,整理、汇总来自6大船舶集团及12个省市自治区上报材料,通过分析我国船舶工业的发展现状、产能现状,提出解决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途径、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2)进一步组织开展《船舶行业规范条件》评审工作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船舶行业规范条件》(2013年第55号公告),根据《关于开展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4]208号)中提出的要求,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将与中国船级社一起,按照工信部要求开展后续申报评审工作。
      (3)船舶行业建成违规项目备案审核工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对首批申请备案的建成违规项目审核意见的函》(发改办产业〔2014〕1820号)的要求,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共同组织专家对发改委转来的江苏、浙江、山东、辽宁、广西等5省(区)船舶行业93个企业113个项目进行备案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今年将按发改委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4)参与海洋工程装备(平台类)行业规范条件编制工作
       受工信部委托,参与海洋工程装备(平台类)行业规范条件的前期制定、内容编写、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
      1、推动行业两化融合工作,促进智能制造发展
      引导企业加快推进智能船舶制造,争取船舶进入国家智能工厂应用示范工程行列。遴选和推广船舶企业两化融合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的经验和模式,推动智能船舶制造;加强推进两化融合的政策保障,开展先期研究,推动出台支持船舶两化融合的财税、金融等特殊政策和急需标准,推进船舶行业企业和院校开展两化融合人才培养体系和学科体系建设,加强与欧美日韩在两化融合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2、筹办高峰论坛,促进行业发展
      筹备召开船舶工业“CS40X”高峰论坛(China Shipbuilding Forum),由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主办,40家副会长单位与若干个具有影响力的船舶、海工以及配套企业,一起共同商讨船舶与海洋装备行业重点事项。目标是将“CS40X”高峰会打造成为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政策建议和政策宣贯的平台,成为国际一流企业推广的平台。
      3、加强研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一步推动船用设备、海工设备本土化生产;鼓励国内配套企业的海外并购,促进配套企业在品牌建设售后服务方面迈出更大步伐。
      (三)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行业诉求
      2015年,协会继续将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准确反映行业、企业诉求,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针对新常态下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针对“用工荒”问题、国际油价下跌对海工企业发展影响问题、“白名单”出台对行业发展影响、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赴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调研,或召开专题座谈会、研讨会等,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二是以推进船舶企业“两化融合”为重点,开展船舶建造技术数据库应用推广调研。
      三是指导地区行业协会和专业分会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指导主要造船省份的行业协会和各专业分会就管理标准化、集成化、精细化发展,“两化融合”,配套协同发展等问题开展调研。
      四是推进行业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工作,组建协会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库作用,为企业开展“诊断服务”。
      五是做好承接课题的研究工作。继续开展船舶液舱和密型舱壁试验规则及质量管理体系研究等项目,提交关于IMO动向及联合工作组意见跟踪研究和提案研究报告。
      (四)推进行业自律,开展诚信体系建设
      协会充分发挥行业“桥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按照发改委、商务部和工信部要求,探讨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强化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帮助会员企业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国内船舶与海洋装备制造企业以合理价格接单,努力减少仅靠低价竞争的现象。
      1、船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受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为深入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精神,强化船舶行业信用自律,引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将根据船舶行业现状,抓紧制定船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船舶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商务部和国资委共同组织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自工作开展以来,共有96家全国性商会协会参与了此项工作,覆盖率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2015年,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将积极开展船舶行业信用评价资质的申请工作,预计上半年取得信用评价资质。
      (五)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保护国内造船业利益
      组织召开第九届ASEF会议(11月,南通),讨论组织亚洲造船NGO有关事宜;承办第24届JECKU世界造船高峰会议(11月初,中山),组织我国代表团参会,并就造船相关重要议题组织代表发言;组织参加国际船舶预测会。组织中方代表团,确定发言题目和人员,参加6月在日本举行的国际船舶预测会;组织参加国际造船、航运、船级社“三方”会议(11月,韩国)。组织中方代表团,确定参会人和发言内容;推动中印尼在船舶及海洋工程领域的合作,实现两国互利共赢。
      (六)进一步做好几项专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
      完善规模以上船舶行业企业统计工作,做好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建立协会信息员队伍,建立信息数据库,加强船舶行业上下游联系,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国际间信息数据交流,办好《中国船舶行业信息》和《中国船舶工业年鉴(2015卷)》,编辑出版《中国船舶工业企事业名录(2015)》,为行业发展、理论研究等提供数据保障。
      2、抓好教育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开展国际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技术培训工作,开展船舶行业质量检验员和安全检验员的培训工作;针对船舶行业“人工荒”问题,开展以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为目标的培训。开展船舶修造质量管理中高级培训班,开展船舶工业技术创新推广培训班,绿色造船专题培训班等,研究制定船舶行业培训工作有关规定以及人才(培训)规划,为行业培训提供制度保障。
      3、统筹办好展会论坛,为名企名品助力
      做好上海海事展协办工作,做好北京的石油装备技术展,积极拓展游艇展,在珠海、厦门等地主办游艇展。做好大连海事展、广州海事展的筹备工作,将协会主办的展览统筹起来,谋划好,宣传好,为企业宣传名优产品搭好平台。
      (七)协会内部建设
      1、改版船舶协会网站。
      网站页面板块及信息要从用户角度来设计和发布,突出协会服务的宗旨,体现简洁、方便、实用,并建立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会员信息交流平台、网上交易平台。
      2、做好民政部2015年评估工作。
      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成立筹备组,发动各方积极性,确保“4A”级协会称号,争取获得“5A”级称号。
      3、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人事管理制度中的人事招聘细则,年度考核细则,以及薪酬待遇等方面的细则。
      4、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做好地区行业协会工作的业务指导,出台专业分会管理办法,完善相关专业分会,充分发挥专业分会专家的作用。
      5、加强内部队伍建设。申请成立党支部,做好协会工作人员职称评定有关工作,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学习,增强政策敏感性,提升理论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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