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家发改委印发《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
时间:2021-10-29 阅读次数:16217

      10月2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新旧动能转换,发挥辽宁沿海经济带在东北全面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

      《规划》提出,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依托大连船舶重工、渤船重工等行业龙头企业,优化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产品结构,加强智能船型开发设计,重点发展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等主流船型,LNG加注船、中小型气体运输船等高技术船舶,海洋油气生产平台等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制造、船舶配套等产业,加强海洋综合平台和邮轮研发应用,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大连、丹东、营口、盘锦、葫芦岛海工装备及高技术船舶产业集群建设。

      《规划》提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核电、风电、太阳能、氢能等新能源产业和配套装备制造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渤船重工海上核动力平台研发建设。科学合理开发海上风能资源和沿海光伏资源,加快5兆瓦及以上风机整机设计研发,建设风电装备核心零部件研发基地。积极发展氢能产业,加快制氢装备、储运装备技术研发应用,加强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技术攻关。

      《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发展精品水产养殖、深海智能网箱养殖,建设一批海洋牧场,推进长海、庄河等地区开展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扶持发展可持续远洋渔业,发展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支持海洋油气资源利用,大力发展水下机器人、海洋无人机、无人潜航器等智能海洋装备。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吸引港航信息、船舶代理、航运保险、法律咨询等服务企业投资兴业,积极发展海洋旅游、海洋休闲体育、海上垂钓等。

(来源:国家发改委)
地址:北京西城月坛北街5号 | 邮政编码:100861 | 电话:010-59518266 | 传真:010-59518255 | 邮箱:cansi@cansi.org.cn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32266号 | 京公安备11010202008612 | 技术支持:北京中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