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
【两会声音】全国人大代表马加友:修船废钢政策调整势在必行
时间:2020-05-25 阅读次数:2965

受全球疫情冲击的影响,修船业面临的市场形势不容乐观。作为一名来自修船厂的基层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车间船舶钳工马加友对此深有体会,并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调整修改外籍船舶修理废钢处置相关适用政策》的建议,以促进修船生产的正常运转。

据了解,我国现有规模以上修船企业118家,年修船工程量(完工艘数)占全球份额的40%左右,其中约80%都来自外籍船舶修理(包括挂方便旗的中国船舶),是全球最大的修船国,每年修理外籍船舶产值约30亿美元,能提供约18万个就业岗位。按照国际惯例和修船标准合同,修船拆下的废钢均由修船厂处理。目前我国因修理外籍船舶产生的钢铁废料每年约20万吨,长期以来这些钢铁废料均严格按照海关和环保部门监管要求,全部向海关申报,并在专门堆场堆放,接受海关实时监管,由有资质的钢铁废料回收企业回收利用,未发生过环保事故。

不过,外籍船舶修理废钢处置政策的变化给修船企业的废钢处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2018年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四部委发布第68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将废钢铁等8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非限制进口目录调入限制进口目录,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废钢铁调入限制进口目录后,修船企业须取得《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及《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后才能承接外籍船舶修理。68号公告执行后,外籍船舶修理产生的钢铁废料面临无法报关的问题,修船企业只能将拆换下来的废钢堆放在船厂内部堆场。目前,各船厂堆积的无法报关的废钢量已经达到10万吨左右,远超船厂承受极限。修船废钢无法处置,不仅给修船企业带来严重的安全和环保隐患,也将威胁到修船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对此,马加友建议,明确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改装产生的废钢铁等固体废物,准予在境内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不按照进口固体废物管理,无需办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改装产生的废钢铁等固体废物在按规定办理进口报关、纳税手续时,免于交验进口许可证件,不受限定口岸管理限制;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改装产生的废钢铁等固体废物免于实施装运前检验,相关境外供货商、境内收货人免于实施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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