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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污染预防及响应分委会第3次会议(PPR3)要点快报
时间:2016-02-26 阅读次数:3168

    简介:国际海事组织(IMO)污染预防及响应分委会第3次会议(PPR3)于2016年2月15日至19日在英国伦敦IMO总部召开,会议由来自挪威的Mr. Sveinung Oftedal主持。 会议共有22项议程,除全会外,还成立了液体化学品安全和污染风险评估(ESPH)、OSV化学品规则制定、防止船舶空气污染三个工作组,以及压载水管理-如何做手册制定、油污染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OPRC)相关手册、导则及指南起草组。会议共形成了5份文件,分别报MSC96和MEPC70次会议批准。 重要议题的讨论情况请见快报,同时附上此次会议起草/批准/通过的决议和通函清单。

    提醒业界注意的事项

    1、化学品安全和污染风险评估及相关修正案的准备

    根据新修订的IBC第21章衡准要求而导致增加的各种新要求特别是被识别为有毒或可燃而需要蒸汽探测、需要人员保护设备、需要额外考虑第15章的特殊要求的,需要评估实施可行性及存在的问题,需业界提供信息和意见。

    2、OSV化学品规则

    关于回装载运(back loading)受污染散装液体的最低载运要求的制定,需要业界提供目前我国OSV载运的回装液体物质的成份及相关技术信息。

    3、压载水

    除手册中8.3、8.4、9.1和第14章内容放在方括号中待MEPC会议完成审议外,其他章节内容均已完成。特别注意与BWM公约强制性要求的一致性,对相关要求的实际指导性。

    4、黑碳

    目前IMO已基本形成了各种黑碳测量方法的报告格式,要求各测量研究单位按照测量报告的内容进行测量,同时尽可能完整的填写该测量报告。 因此,业界在开展黑碳测量研究过程中,应尽量采用多种测量方法(不限于IMO目前提及的4种测方法),按照该测量报告要求的内容进行测量,以获得我业界的相关数据。

    5、燃油供应单

    燃油供应单包括的信息中,燃油供应商代表签署声明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了较大改变,此改变预计今年内将生效,提请业界注意。

    6、验证船上燃油硫含量的船上取样

    验证船上燃油硫含量的船上取样导则(包括取样位置、样本处理等)已基本完成,预计今年内将生效。进入排放控制区(ECA)的船舶,PSC检查中,有可能面临PSCO的船上取样,提请业界提前进行准备。

    7、2011 年关于装有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船用柴油机特殊要求的2008年NOx技术规则补充指南(MEPC.198(62))及2008年NOX技术规则统一解释

    IACS对该指南/规则中的相关条款提出了20条统一解释,其中的16条已基本得到了认可,目前IMO在走修订指南的程序。业界可对目前基本认可的16条进行研究,在近两年的检验发证过程中可参考执行。

 

附件:

IMO_PPR3会议快报-上网发布版

IMO_PPR3会议批准或通过或起草的文件清单-上网发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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