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国际交流>IMO专栏
IMO专栏
IMO-MEPC新增2个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区
时间:2016-11-01 阅读次数:3085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IMO-MEPC)宣布,已经建立了波罗的海和北海两个未来的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区(NECA),将于2021年1月1日强制执行。

      根据规定,在2021年1月1日之后铺设龙骨的船舶需满足削减氮氧化物排放要求,通过对排放的气体处理(选择性催化还原或废气再循环),或是采用LNG来大幅降低氮氧化物排放。

      据了解,这两个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区将成为继2016年1月1日建立的北美和加勒比海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区后,全球第二批强制实施排放控制的新区域。

地址:北京西城月坛北街5号 | 邮政编码:100861 | 电话:010-59518266 | 传真:010-59518255 | 邮箱:cansi@cansi.org.cn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32266号 | 京公安备11010202008612 | 技术支持:北京中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