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IMO提高新建客货船海损保护标准
时间:2008-08-27 阅读次数:2710
     国际海事组织(IMO)近日宣布,将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新建客船和货船的海损保护标准,所有建造的新船都应遵守新技术设计规范,以确保更高水平的破舱稳性。 
  新规范明确规定,新造船舶必须具备延伸至整个船体宽度的双层底,只有通过计算能证明船舶搁浅时的安全性达到类似水平,才允许采用无双层底船舶设计。据德国劳氏船级社介绍,在海损的情况下,稳性代表着船舶最终残余的安全性能。稳性的计算不仅仅取决于船舶本身的构造,更取决于船舶的各种装载情况。对于复杂的船型构造以及装载情况,稳性的评估更加困难。新规范在出台前,成员国各方已就滑油循环舱的布置等规定达成统一意见,以防止船舶搁浅时滑油泄漏出船体或者主机吸进海水。 
  基于目前的海损统计数据,新规范将先前的破损风险评估概念进行了扩展,这对于目前正在设计中的客船与货船,需要重新进行范围广泛的破舱稳性复核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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