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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修订案3月1日生效
时间: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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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67届会议通过了《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三项附则的修正案。依照《防污公约》相关规定,上述修正案于2016年3月1日生效。我国是《防污公约》和《<防污公约>1997年议定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