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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取消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中资)
时间:2018-01-31 阅读次数:708
      湖北日报消息,湖北省港航局1月30日透露,近日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正式取消“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中资)”。
      省港航局相关人士介绍,“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中资)”原属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由省港航局承办。审批取消后,省港航局将按照备案管理要求,督促国际船舶管理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和安全管理规范开展业务,做好市场跟踪分析和动态管理。
      此外,各级地方海事机构也将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船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加强对从事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国际船舶管理公司的安全监管,确保审批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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