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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服务型制造 提升核心竞争力
时间:2016-08-05 阅读次数:845

      7 月 27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工程院联合印发 《 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 》 (以下简称 《 指南 》 ),提出到 2018 年,我国服务型制造水平明显提升,对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制造与服务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融合,基本形成与制造强国战略进程相适应的服务型制造发展格局。 《 指南 》 明确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四项专项行动和十大任务,支持海工等制造企业加快发展总集成总承包,推动创新设计发展,创新信息增值服务,整合内部资源,培育物流企业,加快发展供应链服务,有序发展相关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或参股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提高要素生产率。 

      《 指南 》 指出,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到 2018 年,我国制造企业的创新设计引领作用要进一步增强、协同融合发展水平要进一步提高、网络化服务支撑能力要进一步拓展,力争培育 50 家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亚;支贾 100 项服务永平高、带动作用好的示范项目;建设 50 个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遴选 5 个服务特色鲜明、配套体系健全的示范城市。

      为实现上述目标, 《 指南 》 以价值链为主线,针对服务型制造对价值链前、中、后各环节的提升作用,提出了设计服务提升、制造效能提升,客户价值提升、服务模式创新等四项专项行动和十大任务。其中,在客户价值提升行动中强调,支持海工等制造企业拓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领域,支持企业增强实力,取得资质,提供工程总承包、建设一移交( BT )、建设一运营一移交( B OT )、建设一拥有一运营 ( B 00 )等多种服务,开展市场调研、产品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系统控制、运营维护等业务;支持海空装备等制造企业推进软硬件一体化,研发部署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示范项目,拓展系统集成和系统运维等新的服务领域,实现生产领域增值服务。

      此外,在设计服务提升行动中, 《 指南 》 明确要求通过推动创新设计发展和推广定制化服务,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在制造效能提升行动中,一提出支持制造企业整合内部物流资源,优化生产管理流程,成立第三方物流企业,推动供应链各环节有机融合,不断优化供应链管理。在服务模式创新行动中提出,引导制造企业通过设立租赁公司、租赁产业基金等方式,积极探索在重大工程建设中引入设备融资租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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