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电动船舶系列标准编制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5-05-16 阅读次数:137

各有关单位:

电动船舶是沿海内河船舶绿色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为落实《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工信部联重装〔2023〕254号),加快电动船舶技术应用,满足电动船舶发展的标准需求,促进电动船舶健康安全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船协”)现征集电动船舶团体标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电动船舶发展实际特点和需求,此次征集的标准项目范围如下:

(一)电池与电源系统(含箱式电源)相关标准

(二)电机、电池管理与控制系统相关标准

(三)电动船舶设计、建造与调试相关标准

(四)电动船舶充换电相关标准

(五)电动船舶运营管理相关标准

(六)电动船舶环保与安全相关标准

(七)电动船舶其它相关标准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为保证标准编制工作的顺利推进,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电动船舶产业链相关企业,技术水平先进,产品或服务拥有良好业绩。

(二)具有标准编制所需的验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信誉度,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应指定在相关领域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且熟悉标准编制工作的人员参加标准编制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填写《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并于2025年6月20日前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如已经形成标准草案,可一并发送,草案模板见附件2。

(二)中国船协秘书处联合全国内河船与水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视各标准项目参编单位申请情况,综合考虑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水平及申报先后顺序,与相关申请单位沟通后,确定各标准项目的编制单位,并进行公示。

(三)完成公示项目,各编制单位应按《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标准研制的各阶段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全国内河船与水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李响

联系电话:010-6529039715077160114

电子邮箱:lixiang@wti.ac.cn

(二)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周国胜

联系电话:010-59518753、13910738535

电子邮箱:cansittbz@163.com

附件1:《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2:《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草案模板》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5年5月15

船协〔2025〕54号 关于征集电动船舶系列标准编制单位的通知

附件1:《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2:《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草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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