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6届会议(MEPC 76)要点快报
一、会议总体情况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6届会议(MEPC 76)于6月10日至17日通过远程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共14项议题,重点议题有:《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MARPOL公约》)及《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简称《AFS公约》)修正案;压载水有害水生物、空气污染预防、船舶能效、船舶GHG减排、污染预防及响应等。
会议成立了强制性文件修订起草组(DG),进行公约修正草案的编辑性审议。另外,一些需要委员会注意的文件及信息等通过通讯方式在会前进行了审议。还有一些文件转至PPR 9、ISWG-GHG 9、SDC以及MEPC 77会议审议。
会议共形成了19份技术文件,包括决议、通函和修正草案。
二、重点议题
(一)强制性文件修正案的审议和通过(议题3)
本次会议通过了4份公约修正案和1份相关MEPC通函如下:
1. MEPC.XXX(76)—— 关于强制实施目标型技术和营运措施以减少国际航运碳强度以及免除UNSP检验发证要求相关内容的MARPOL附则VI修正案;将于2022年11月1日生效。
2. MEPC.XXX(76)——关于禁止船舶在北极水域使用重燃料油(HFO)和载运HFO用作燃料的MARPOL附则I修正案;将于2022年11月1日生效。
3. MEPC.XXX(76)——关于免除UNSP驳船检验发证要求的MARPOL附则I和IV修正案;将于2022年11月1日生效。
4. MEPC.XXX(76)——关于禁止使用含有Cybutryne物质的AFS公约修正案;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5. MEPC.1/Circ.XXX——免除UNSP驳船在MARPOL公约下检验发证要求导则。
注释:文章出现的“XXX”,表示决议号未确定。
(二)压载水有害水生物(议题4)
1. 压载水公约经验积累期更新
考虑到目前收集的关于压载水公约经验积累期(EBP)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不足以支撑相关分析工作,IMO委托世界海事大学(WMU)开展相关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鼓励各主管机关及其他组织等与WMU合作提供EBP数据。
2. 压载水公约实施相关问题
关于在挑战水质港口营运的船舶压载水公约应用指南、压载水记录簿审议及修订、特殊船舶应用压载水公约等建议的相关文件被推至MEPC 77会议审议。
3. IBWMC证书格式
关于BWM公约修正案关于IBWMC增加的新填写项的澄清问题,委员会指示PPR分委会进行审议。
(三)空气污染与船舶能效(议题5、6)
1. 会议批准以下决议及通函:
①《成员国/沿海国最佳实践指南》(MEPC.1/Circ.884/Rev.1)
② 船舶在恶劣海况下维持操纵性最小推进功率导则修正案(MEPC.1/Circ.850/Rev.3)
③ 新船EEDI第二和第三阶段相关日期的统一解释修正案(MEPC.1/Circ.795/Rev.5)
④ 2018年新船获得的能效设计指数(EEDI)计算方法导则修正案(MEPC.3XX(76))
2. 关于EGCS系统导则相关文件以及来自MEPC 75会议的关于EGC及燃油硫含量相关文件被推至MEPC 77会议审议。
3. 下述问题将继续在通信组中审议:
① IMO DCS下的近海和海上承包船以及邮轮的碳强度指标
② 轴功率/发动机功率限制
4. 下述问题将推至MEPC 77会议审议:
① EEDI四阶段工作组最终报告
②风力推进系统验证指南(MEPC.1/Circ.815)修订建议
③ MARPOL附则VI下EEDI数据报告要求澄清
④ 非常规推进客船的EEDI应用日期
⑤ 2018年EEDI计算导则修订建议
(四)船舶温室气体减排(议题7)
1. 第8次温室气体会间会(ISWG-GHG 8)报告审议
审议批准了EEXI、CII相关文件:
① 2021年达到的现有船能效指数(EEXI)计算方法导则
② 2021年现有船能效指数(EEXI)检验和发证导则
③ 2021年为满足EEXI要求采用的轴功率/主机功率限定系统及其储备功率使用导则
④ 2021年营运碳强度指数和计算方法导则(G1)
⑤ 2021年用于营运碳强度指数的基线导则(G2)
⑥ 2021年相对于基线的营运碳强度指数折减系数导则(G3)
⑦ 2021年船舶营运碳强度指数分级导则(G4)
同时,大会同意在会后成立通信工作组开展与现有船能效实施相关的其他配套程序、指南的审议和修订工作,并同意在MEPC 77会议前召开ISWG-GHG 9会议,对通信工作组工作进行审议并向MEPC 77提交报告。
2. 温室气体减排短期措施评估报告的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秘书处提交的对温室气体减排短期措施影响的全面评估报告,并请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就如何保持对短期措施影响的审议和为后续评估工作提供经验向委员会提供建议(由ISWG-GHG 9先行审议),同时会议请TCC就在措施实施的第一年提供技术支持给出方案。
3. 设立国际海事研究与发展委员会(IMRB)和国际海事研究基金(IMRF)建议
本次会议对IMRB和IMRF的改进建议及相关评论文件进行了进一步审议,受会议时间所限,大会未能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将在下次会议继续审议。
4. 温室气体减排中长期措施建议和工作安排审议
委员会审议了各成员国和组织提交的关于温室气体减排中长期措施及其工作安排的建议,最终通过了按照“措施建议初审、措施的选择和评估、明确措施和实施时间”三阶段工作计划,并指示ISWG-GHG 9基于该既定计划对后续中长期措施的相关建议进行审议。
5. 由于时间限制,下述问题推至MEPC 77会议审议:
① 替代燃料的研究和相关能效计算验证
② 新技术(风能助推、碳捕捉)的能效计算验证
(五)污染防备和响应(议题9)
1. 会议审议批准了以下文件:
① 船舶塑料垃圾港口和码头足够接收设施规定(MEPC.1/Circ.通函)
② 分享海上垃圾研究和鼓励船舶微塑料研究(MEPC.1/Circ.通函)
③ 批准2008年NOx技术规则统一解释(MEPC.1/Circ.通函)
2. 由于时间限制,下述问题推至MEPC 77会议审议:
① 评估和协调从EGCS排放到海洋环境中的排放水的规则和导则
② 黑碳排放问题
③ 包含综合舱底水处理系统(IBTS)指南的船舶机舱含油废物处理系统2020年导则草案;MARPOL附则I附录II(IOPP证书格式)和附录II(油类记录簿格式)修正草案;经修订的《油类记录簿》第一部分机舱操作(所有船舶)操作记录指南MEPC通函草案
④ 2019年船运化学品GESAMP风险评估程序的MARPOL附则II修正案
⑤ EGCS相关问题
(六)其他分委会报告(议题10)
关于MARPOL附则I关于分舱及破损稳性章节的修正草案、IBC规则关于水密门要求的修正草案,以及HSSC导则更新问题,推至MEPC 77会议审议。
(七)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工作计划(议题12)
1. 成立一个会间通信组
① 降低碳强度通信组(中国、日本、欧盟三位协调人)
2. 批准三个会间工作组会议
① ISWG-GHG 9会间会(2021年9月15-17日)
② ISWG-GHG 10会间会(2021年10月18-22日)
③ ESPH会间会(2022年)
3. MEPC 77及MEPC 78会议安排
① MEPC 77:2021年11月8-12日
② MEPC 78:2022年上半年
(来自:中国船级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