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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两会”季,海事界委员代表忙献计
时间:20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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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下午15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
3月3日、5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开幕,来自海事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纷纷就各自关注的有关行业发展的问题带来了相关的议案、提案。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抓住自贸区建设的契机……从这些耳熟能详的内容来看,今年海事界“两会”委员、代表的议案、提案不仅很好结合了当前国家经济发展的焦点问题,也充分考虑了海事业发展面临的诸多热点问题。今年全国“两会”上,“一带一路”成为海事界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李绍德今年带来的提案都是关于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方面的建议。他希望我国加快海上石油储备设施建设,推动包括造船业在内的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并配合“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延长国内老旧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政策的期限。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由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阶段,未来几年,我国船舶工业也将呈现低速发展的“新常态”。如何应对“新常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零二研究所副所长颜开认为,我国船企要继续推进转型升级工作,这不仅是为应对当前低迷的市场形势,也是提高自身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同时,还应充分重视科技创新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用科技创新引领我国船舶工业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2013年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天津、广东、厦门、舟山等省市自贸区申报方案相继出台,由此掀起了新一轮的航运中心建设热潮。在这一过程中,沿海区域(含港口、内河和近海水域)航行的内河和近海船舶的排放应该受到密切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胡可一今年带来了关于以自贸区建设为契机推进区域排放标准升级的提案。胡可一介绍说,推动排放标准升级虽然不是新话题,但是在各地重视发展航运中心的当下,仍然需要引起有关各方的关切。尤其是我国目前对城市港口水域、内河水域和城市沿海海域等,特别是用于运输的内河水系,还没有实施相对较高的排放标准以及必须切换低硫油、配置岸电设施等减少空气污染措施,这样的局面必须被打破。

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苏国萃多年来一直在为《航道法》的出台鼓与呼。“两会”召开前夕的3月1日,这部广受期待的法律正式实施,我国水运发展有了法律支撑和保障。苏国萃一方面为此叫好,认为《航道法》实施后,将能够用法律来规范有关各项工作,有效治理内河航运发展中的一些乱象,另一方面,他也担心会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因此,他今年仍然提出了相关的提案,建议在今后做好法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严格监管,从而为内河航运的发展构建宽松、和谐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