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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政策将延续2年
时间:20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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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交通运输部在其官网表示,经国务院批准,由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于2013年12月19日下发的《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其他内容不变。
这意味着,我国对航运企业实施的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将延续两年。
这意味着,我国对航运企业实施的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将延续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