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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工信部不再直接管理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相关工作
时间:2019-04-03 阅读次数:9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9年 第1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我部决定不再直接管理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4月2日起,我部发布的《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55号)和《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45号)废止。

  二、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依法合规开展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作,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加强行业自律。


  特此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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