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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发文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时间:2019-02-22 阅读次数:577

2月20日,交通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共同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到2020年底前,实现全国主要港口50%以上已建的集装箱、客滚、邮轮、3千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能力的目标,基本实现三峡通航核心水域港口和待闸锚地岸电设施全覆盖。

据初步统计,全国已建成岸电设备2400余套,覆盖泊位3200多个,其中《港口岸电布局方案》任务完成约40%,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基本实现岸电全覆盖。但岸电推广工作仍存在建设成本高、使用不经济、船舶改造和使用岸电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岸电使用率总体不高。

该通知重点部署了5个方面18项主要工作,一是统一岸电标准、促进岸电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快设施建设,推动岸电规模化发展;三是完善供售电机制,推动岸电可持续发展;四是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岸电常态化使用;五是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岸电便利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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