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船舶行业产品碳足迹团体标准制订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相关要求,以及《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文件部署的标准制修订任务,加快提升船舶行业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有效发挥标准对产业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则,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船舶行业产品碳足迹团体标准制订项目需求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产品类别主要聚焦在船舶工业产业链主要环节、上游原辅材料和生命周期内碳排放量高的典型船舶工业产品,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整船产品: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气体船、滚装船、豪华邮轮等;
(二)海洋工程装备:移动钻井平台、浮式生产平台、海工作业辅助装备、海洋新能源开发装备等;
(三)船用动力装备:船用内燃机、燃气轮机、船用动力电池、船用燃料电池等;
(四)船用机电设备:锚机、绞机、舵机、吊机以及锅炉、压载水处理、船用泵、惰性气体发生装置等。
(五)船用钢材、油漆、电缆、复合板等原材料。
二、征集要求
(一)团体标准名称统一命名为《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XXX》,如《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舵机》;
(二)申报单位及标准起草人应熟悉标准化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
(三)申报单位应对标准制订的需求及必要性开展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四)申报项目不应涉及国家秘密。
三、征集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产品碳足迹标准制订需求征集表》(word版),请于3月28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秘书处将会同标准化分会组织专家评审,适时研究确定拟立项标准,并进行公示。
(三)经公示项目,项目单位应组建标准编写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提出的标准制订项目在2024年度编制并完成发布。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协会秘书处:张 琦 010-59517934、18601119582
标准化分会:老轶佳 010-82505341、13401072190
(二)邮箱(同步发送):
liqp_721@163.com、cansittbz@163.com
附件:《产品碳足迹标准制订需求征集表》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