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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03-30 阅读次数:12374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坚决完成2022年原油产量重回2亿吨、天然气产量持续稳步上产的既定目标。保障电力充足供应,电力装机达到26亿千瓦左右,新增顶峰发电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亿千瓦左右。

      《指导意见》明确,“以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为首要任务,着力增强国内能源生产保障能力,切实把能源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里”。2021年,我国原油产量约1.99亿吨、连续3年回升,天然气产量2053亿立方米、连续5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

      《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强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科学规划建设先进煤电机组,按需安排一定规模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支撑性电源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性电源,保持装机合理余量,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煤耗等最新技术标准。

      稳步推进结构转型方面,《指导意见》提出,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的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相比《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的“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6%以下”,今年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并未提出具体的数值要求。

      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历史性突破10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的发电量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1.8%。《指导意见》明确,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充分利用油气矿区、工矿场区、工业园区的土地、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风电、光伏。此外,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发展能源新产业新模式。

  附件:《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来自: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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