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
【两会声音】张海文委员:尽快研究制定全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规划
时间:2022-03-09 阅读次数:2329

由于各产业用海需求的不断提高,内水和领海适宜开发的空间日渐稀缺,近岸海域已无大规模发展风电的空间,海上风电与其他行业用海矛盾也日益突出,已规划的风电场址在“十四五”中后期饱和,未来将面临着“无处可建”的困境。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海上风电发展在管理和技术等多方面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张海文

      “近年来,随着海上风电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我国海上风电产业在发展规划、用海法律制度、支持配套政策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需从统筹规划、法律法规、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系统推进。”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张海文对我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弊端心存担忧。她表示,在未来“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巨大,必将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包括风电产业、国土空间规划、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应从陆海统筹、整体性和系统性等角度,合理进行空间布局和装机容量规划把握海上风电发展节奏,引导海上风电产业快速有序发展

      海洋风电是清洁的永续能源,是传统能源的重要替代方案。目前,国际风电开发布局已向规模化、远海化发展。许多沿海国家已将海上风电开发列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路径。同时,我国已跻身世界海上风电大国,对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发展海洋能做了明确部署,多个沿海地方政府也明确提出在“十四五”期间要加强海上风电的发展。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均明确了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大力发展风能、海洋能,有序发展海上风电的目标要求。在此背景下,我国海上风电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呈现爆发式增长,并出现“抢装潮”。

      “由于各产业用海需求的不断提高,内水和领海适宜开发的空间日渐稀缺,近岸海域已无大规模发展风电的空间,海上风电与其他行业用海矛盾也日益突出,已规划的风电场址在‘十四五’中后期饱和,未来将面临着‘无处可建’的困境。”张海文表示,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海上风电发展在管理和技术等多方面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随着深远海风电并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及高效利用风能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参考欧洲发展海上风电的先进经验,我国海上风电建设海域空间由近及远、由浅海向50米—100米深水发展是必然趋势。目前,多个沿海地方均在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工作,规模化开发是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的主要方向。随着“双碳”目标的落实,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将成为未来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重要接力区,海上风电装备的国际竞争力任重道远。

      对此,张海文从海上风电发展统筹规划、法律法规研制、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四点建议,从而系统推动海上风电快速有序发展。一是尽快研究制定全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开发利用规模、产业链条和技术提升、空间布局、海陆风电统筹、产业融合等进行海上风电发展顶层设计。特别是,应根据“双碳”目标、各类新能源发展规律,结合中国实际,科学设定海上风电发展规模;根据海洋风能资源禀赋和区域能源供求状况,促进沿海地区海上风电规范和健康发展,避免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根据产业和技术短板、弱项,提高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制造能力、安装维护能力,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推进风电与制氢、风电与其他海洋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优化海上风电布局,科学规划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场。应严格限制风电在滩涂和近岸地区布局,进一步明确产业走向深远海的导向要求。同时,还应充分考量其对军事安全、渔业资源、海洋环境、海上航线以及海洋维权和周边关系的影响。因此,需尽快修改完善在我国领海之外海域布局海上风电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将领海外风电开发等用海以海上构筑物方式进行管理,为海上风电用海审批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国家主导布局若干海上风电基地,减轻碎片化布局对其他海洋活动的影响,提高海上风电的规模效益。

      三是统筹海上风电和岸上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海上风电缆和海底电缆管道、海上风电和沿海传统能源产业的协同发展效应和共生模式,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水平和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是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制定措施鼓励中国企业参与国外海上风电场投资和建设。推动我国企业同国外企业在技术、标准、环保、运营、管理方面的交流合作。政府层面开展产业规划、海域使用管理、海岸带空间规划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分享发展经验,为全球海洋新能源发展提供中国智慧。

(来自:中国船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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