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国际交流>IMO专栏
IMO专栏
IMO船舶系统与设备分委会第5次会议(SSE5)要点快报
时间:2018-03-23 阅读次数:3001
      简介: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系统与设备分委会(SSE)第5次会议于2018年3月12日至16日在IMO总部伦敦召开。
       本次会议共有17项议程,主要包括SOLAS 第II-1章及第III章替代设计与布置指南的目标及功能要求、救生艇筏通风新要求制定、救生设备规则6.1.1.3条统一解释、SOLAS II-2章及其相关规则中关于滚装处所及特种处所减少事故要求的审议、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关于甲板下通道内CO2管路要求修订、船上起重设备及锚操作绞车要求制定、船舶岸电安全标准和操作指南制定等。
      除全会外,本次会议还成立了消防(FP)、救生(LSA)及起货设备(LAW)三个工作组和岸电(OPS)一个起草组。本次会议共形成了6份文件,包括决议、通函、统一解释和修正案草案,将报MSC100次会议审议。


      提醒业界注意的事项

      1、本次会议同意了关于全封闭救生艇通风要求的LSA规则修正案,其中规定了艇内通风率应不小于每人5m3/h,将待非全封闭救生艇通风要求及试验要求修正案制定完成后一并报MSC批准。请救生艇生产商予以关注并做好应对准备。
      2、虽然MSC.1/Circ.1315修正案工作还需要在会间工作组开展进一步工作,但需注意本次会议已明确碳酸氢钠干粉不能作为灭火剂在散装液化气船的化学干粉灭火系统中使用,提请业界,特别是化学干粉灭火系统生产商予以关注。
      3、本次会议同意了 “经修订的适用于滚装处所和特种处所的固定式水基灭火系统设计和认可指南(MSC.1/Circ.1430)”通函修正案,即将于MSC100批准,提请业界,特别是灭火系统生产商予以关注。
      4、IMO在本次会议前发布了主管机关认可的实验室清单通函(SSE.1/Circ.3/Rev.1),主要为全球的船舶防火结构和材料的试验检测实验室清单。我国的中国船级社远东防火试验中心是清单中唯一的境内试验检测机构,其签发的试验报告同时已获得各家船级社的认可。

地址:北京西城月坛北街5号 | 邮政编码:100861 | 电话:010-59518266 | 传真:010-59518255 | 邮箱:cansi@cansi.org.cn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32266号 | 京公安备11010202008612 | 技术支持:北京中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