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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请上报2007年船舶工业企业新记录的通知
2008-05-27

各有关单位:

 

中国企业新纪录是(以下简称“新纪录”)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牵头,41个全国性行业协会和19个地方协会共同参与组织的全国性活动。自1996年创办以来,已向社会发布了4770项中国企业新纪录。此项活动对于引导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引导企业树立科学发展观,走资源节约型、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为展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在技术进步、自主创新和科学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第十三批“新纪录”申报、评审、发布工作将全面展开。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作为中国企业新纪录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新纪录”船舶工业部分的组织申报和专业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船舶工业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各种所有制实现形式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内容及重点

第十三批企业“新纪录”申报的内容主要反映船舶企业在2007年度创造的新纪录,亦可申报企业历年创造的至今尚未打破的和发布的纪录。申报的新纪录应代表全国船舶行业中最先进水平。新纪录的内容以本企业科技创新项目为主,反映本企业推动产业升级、关键技术突破与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创新项目;新纪录的内容还包括本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项目。具体申报内容可参照《中国企业新纪录项目申报参考内容》(见附件1)。

(三)申报方法

从第十三批开始,“新纪录”采取网上申报为主、书面申报为辅的形式。书面申报材料请填写《中国企业新纪录登纪表》(见附件2),分别报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一份)和“中国企业新纪录办公室(一份)存档备案。电子申报材料请在“中企联合网”(www.cec-cedaorg.cn)或“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www.cansi .org.cn)下载《中国企业新纪录登纪表》,填妥后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第一次申报的企业,可参考“《中国企业新纪录登纪表》范文(见附件3)。

申报资料须附详细说明材料,其中包括具有全国资质的科技情报机构提供的查新报告,以及基于全国船舶行业范围内相比较的数据和文字资料。

请将申报资料(电子稿和书面稿两份)于200871日前提交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和中国企业新纪录办公室。

(四)审定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作专业审定,并将通过专业审定的材料于2008715日前送中国企业新纪录办公室作规范性审查。通过规范性审查的项目报经中国企业新纪录审定委员会审定后发布。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址:北京月坛北街5

联 系 人:谭乃芬、邓璇玲

联系电话:010-59518756 59518754

    真:010-59518755

电子信箱:tannaifen@shipbuildingec.com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www.cansi.org.cn  

 

中国企业新纪录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106870170868701518

中企联合网:www.cec-cedaorg.cn

电子信箱:newrecord@gmail.com

附件:  1、中国企业新记录项目申报参考内容

  2、中国企业新记录登记表(第十三批)

  3、《中国企业新记录登记表》范文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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