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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协警示产能过剩 |
200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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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前我国造船能力出现了快速扩张的态势,受国防科工委委托,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对当前我国造船能力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张广钦会长和于世春副会长亲自带领调查组赴山东、江苏、浙江等实地调研,并通过船舶行业规划设计机构、经济研究机构、相关政府网站和企业网站等多方面搜集材料,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问题。从初步调查研究结果看,当前我国造船能力建设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过热,必须抓紧时间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调控,确保我国造船能力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船舶工业快速增长,产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步骤地加快造船能力建设,不仅是实现我国船舶工业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推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沿海沿江省(市)相继出台规模庞大的造船能力扩充计划。据初步调查,目前我国造船设施建设已出现明显的过热苗头,各有关方面应对此引以重视,在深入总结世界造船业发展规律和准确把握我国船舶工业发展阶段特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市场供求关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使我国船舶工业获得又好又快发展。
一、未来5到10年世界新船市场年均需求约6500万载重吨
未来十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快速发展,世界船舶更新速度加快,各国大力开展海洋资源开发等,将使世界造船市场保持较大而稳定的需求。2006年全世界造船完工量7440万载重吨,承接新船订单14160万载重吨,手持船舶订单30426万载重吨,均创出历史新高。同时,新船价格指数也居高不下,成就了世界造船史上名副其实的高峰年。据预测,2010年以前全球每年造船需求可保持在6500万载重吨。
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对外物流中90%以上依靠船舶运输。2006年中国港口货物吞吐量56亿吨,增长15.4% 预测2010年将达到61亿吨。最近,国内四大航运公司提出,“十一五”期间拟在国内购船2000万载重吨,国内船舶市场依然火爆。
从影响造船市场的多种因素来看,在经历多年造船高峰后,众多不利因素也逐渐聚集,市场可能出现较大波动。2003-2006年连续4年船市订单充盈,四年共签订4.5亿载重吨, 其中2006年订船量超过1.4亿载重吨, 远高于正常的新船需求量。手持订单量过大,各类船舶手持量和保有量之比偏大,预示市场可能出现部分投机订船现象。
二、世界产能扩张形势严峻
目前,日本、韩国等传统造船大国的造船能力都接近3000万吨。为了保持现有市场份额,纷纷采取措施,促进造船业的发展。预计韩国、日本未来5~10年的产能均将超过3200万载重吨以上。尤其是韩国,近年来通过将分段厂转为造船厂、在国外新建大型造船厂、加大高附加值船舶的建造,提升提高管理技术等措施,使造船能力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另外,中国、俄罗斯、印度、罗马尼亚、巴西、越南等新兴市场国家也在大力发展造船业,力争在不远的将来成为世界造船大国。尤其是越南,正加大力度引进外资,争取在2015年成为世界第四造船大国。
通过对相关资料分析显示,2010年世界造船能力接近1亿载重吨(见表1),远远超过全球新船市场年均6500万吨的需求。
表1 2010年世界造船产能预计
单位:万载重吨
国家 (地区)2010年造船产能2006年造船产量
万载重吨占合计比重万载重吨占合计比重
日本320032.6%294038.0%
韩国320032.6%253032.8%
欧洲地区6006.0%5306.8%
中国230023.5%145018.8%
全球9800100%7710100%
资料来源:中国船舶工业综合经济技术研究院
三、我国造船业已明显出现过热苗头
上表所列的中国产能数据是我国政府规划的目标。但按照目前各省份规划数据进行汇总(见表2),结果比《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高很多。如果各地规划的建设项目都付诸实施,2010年我国造船能力将达到4000万载重吨以上,按此计算,全世界造船产能可达到1.15亿载重吨,超出实际需求70%以上。造船能力的过分扩张将对当前国际船市的供求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目前国际船市已连续数年持续高位运行,向下调整的压力逐渐增强,“十一五”期间国际船市极有可能出现回调,而且这种回调可能恰逢我国造船能力的集中释放,一旦船市下行,大量的过剩产能与船价的下滑极容易形成恶性循环,不仅会造成宝贵资源的浪费,而且会诱发无序竞争。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船舶工业经济的发展将面临大起大落的风险,日本造船业在上世纪两次大幅削减造船能力的痛苦经历就是最为明显的例证。
表2 2010年中国造船能力预计
单位:万载重吨
省份2010年规划产能2006年产量
上海1000542
江苏700328
辽宁650246
浙江650117
山东60030
广东25066
全国40001451
资料来源:根据各省、市的发展规划整理
在当前新一轮大干快上造船设施的建设热潮中,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需予以充分关注:
1、国家规划外建设项目已形成过大产能
初步调查,目前全国规划外在建的大型造船坞(船台)近20座,另有可改造船的大型修船坞和海洋工程装备设施10多座。“十一五”期间,全国新增和拟增造船产能中相当一部分为国家规划外的建设产能,一些民间资本和企业热衷进入造船业,但缺少对全国乃至全球造船市场的了解,抗风险意识和能力不足。
2、对外资在中国投资船舶业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
近年来,韩国、日本在中国沿海地区以独资、控股、合资等投资方式兴建了大型的造船分段厂、修船厂和总装厂(有些分段厂和修船厂已承接造船订单),利用我国的廉价土地和劳动力获取更多利润。在一些地区,日韩企业通过各地对外合作通道进入中国发展其造船业,避开我船舶工业管理部门的审批、监管,客观上影响国家的船舶工业发展战略。
3、新建造船企业占用许多沿江沿海优良资源
造船企业通常占用大量的优质岸线,这些岸线一旦用于造船难以改为他用,其中还有不少以廉价长期(几十年)租给外国投资方的岸线,使我们失去不可再生的宝贵岸线资源。
4、投资造船的风险评估不足
造船设施的投资属于沉没成本,一旦投入难以退出。当世界造船业进入低谷时,将会出现大量船台船坞闲置的情况,造成资源浪费,并对国家金融安全和投资人的利益构成威胁。
四、中国造船业要走科学发展的道路
综上所述,各级政府和船舶界应深刻认识船舶工业产能过剩带来的危害,避免重蹈八十年代初期世界船市进入低谷、许多船坞被迫封存的旧辙。为能尽快纠正全国性的造船设施投资建设过热现象,我们呼吁:
1.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规划中投资管理相关内容的宣传力度,使全行业对规划有清晰、完整的认识,科学决策,不盲目扩张。
2.规范外商在华投资造船行为。严格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规范外商在我国境内投资建设船厂的审理工作,积极引导外商投资重点配套项目及生产基地建设。
3.加强宏观调控。各地方根据本地区发展基础和我国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战略布局加强调控,积极发展市场急缺的大型船用配套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生产能力,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4.迅速搞好产品结构调整。企业充分利用船市兴旺的有利时机,瞄准市场需求,加快产品优化升级和结构调整,开辟船舶高端产品、船舶配套、船舶中间件等短缺产品市场,错位竞争,形成各自的优势,减少可能形成的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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